2月18日早上,一起独特的可用速裁程序案件审理的案子在市看守所内简单法院开庭审判。
案子是由我区二级检察系统“接力赛跑”提审、快捕头诉,人民法院快审的一起疫情期内妨害公务案。被告吴某因拒不相互配合疫防查验且挥刀威协执勤工作人员而判刑以妨碍公务罪,被判刑期6月。吴某复庭投案自首悔过并表达不上告。
据统计,2月7日14时左右,吴某开车经过彰武县某村的疫情防治执勤守点时,拒不相互配合执勤工作人员常规查验、拒不出示私人信息、拒不备案备查簿,还觉得执勤工作人员有意为难他,从车里取出刀威协执勤工作人员唐某等。无果后,开车逃逸。当天,吴某被公安部门抓获归案。
此案移交检察系统请捕后,市检察院和彰武县检察院“接力赛跑”审理案件、提审,于2月13日批捕嫌疑人吴某,并且于2月17日另案处理,提议人民检察院可用速裁程序案件审理本案。2月18日,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可用速裁程序开庭审判本案,并复庭裁定:吴某犯妨碍公务罪,应酌情考虑数罪并罚惩罚,但其投案自首悔过,可依规给予从宽惩罚,决策被判刑期6月。
此案的立即开庭审判,突显了全省政法机关严厉查处疫情防治期内妨害公务类案子的顽强信心和法制幅度,强有力维护保养了这一独特阶段社会发展平稳和老百姓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