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总指挥部17日公布《关于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发布传染性疾病疫情信息理应立即、精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信息公布理应立即、精确、全方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统计数据不详细或是存有显著不正确的,理应由调查统计目标依规给予填补或是纠正”,《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十四条“医疗服务组织理应创建数据信息更正规章制度”、第十五条“医疗服务组织理应创建数据比对强度校核与补报规章制度”等要求,秉着对历史时间承担、对老百姓承担、对死者承担的标准,为保证全省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化、数据信息精确,武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总指挥部专业创立涉疫互联网大数据与临床流行病学督察组,机构市医管局、疾控、公安人员、民政部门、司法部门、统计分析等单位,网上对武汉疫情防治互联网大数据信息系统软件、市殡葬服务信息系统软件、市医政医管新冠肺炎信息系统软件、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监测系统中的病例开展网上核对、去重复、补齐,线下推广依照全覆盖、无忽略规定,对全部涉疫地址数据信息开展全收集,包含发热门诊、医院、方仓、防护点、涉疫小区,及其公安人员、司法部门、民政部门等单位所管的监所、养老院等独特场地,对全部病例本人信息全收集,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街道、农村基层公安局、病人所属单位及亲属,逐人清查核查,截止四月十六日24时,诊断病例核增325例,总计诊断病例数更正为50333例;诊断病例的身亡病例核增1290例,总计诊断病例的死亡率更正为3869例。
出現之上数据信息差别的缘故:一是疫情初期患者猛增,造成医疗资源排挤,接诊工作能力匮乏,一些病人沒有住院医治,在家里死亡。二是在救护高峰时段,医院过载运行,医护人员忙碌救护,客观性上存有迟报、少报和乱报状况。三是因为接诊病人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迅速提升,具有下属、省属、市属和区属医院,也是有公司、私营医院和方仓医院等,极少数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立即与大疫情网连接、申报信息。四是一些身亡病例信息备案不全,存有重报、乱报状况。
生命至上,为了人民。每一个在疫情中远去的生命是家中之殇,也是大城市承宇之痛。在这里,人们由衷的感谢在新冠肺炎疫情期内病故者亲属值此真挚问慰,向悲剧遇难的同胞们和放弃的医护人员值此真切悼念!
武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总指挥部
今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