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幼儿园责任人降薪水一事不满意,芜湖一幼儿园幼儿园保育员在菜中投毒对付,造成多位幼儿中毒了被送医院。3月29日,新闻记者从人民法院获知,本案拥有三审結果,幼儿园保育员被被判刑期八年。
因薪水被降她在幼儿食材中下毒
年近七旬的女人王某某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幼儿园工作中,依次被分配为餐厅厨房工作员、幼儿园保育员。
今年3月起,王某某因对幼儿园责任人减少自身薪水一事不满意,造成报复心理,欲给幼儿园生产制造欠佳信誉。王某某从别人处获得了一袋亚硝酸钠,置放在幼儿园其本人存物柜中出其不意推广。
今年7月13日,王某某在幼儿园餐厅厨房提前准备中饭时,将亚硝酸钠各自添加其制做的鸡蛋西红柿汤、清炒豆芽、红烧鸡翅根中。
幼儿园10名暑假留园班幼儿、2名老师儿女及在园老师午饭后,几名幼儿立即出現嘴唇发黑等病症,一人昏倒。
值班老师随后将状况较凶险的几名幼儿送到医院救护,别的10名幼儿接着被分次送到医院查验,在其中4名幼儿手术治疗、8名幼儿临床症状一切正常。幸而,住院治疗幼儿现陆续康复治疗住院。
案发后,王某某马上丢掉剩下菜肴、清理厨具、清扫餐厅厨房,并重中之重对红烧鸡翅根开展数次清洗,用意消毁直接证据。
一审民事判决,王某某犯推广风险化学物质罪,被判其刑期六年。
一审判决后,芜湖办案人明确提出抗诉,觉得裁定过轻。
社会发展不良影响巨大三审被判八年
芜湖办案人提起抗诉,觉得一审判决过轻,由于王某某作案动机极为卑鄙,违法犯罪方式不顾后果,投案自首悔过心态较弱,社会发展不良影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