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新式新冠病毒肺部感染肺炎疫情清查公示
(二十二)
4月27日,我区增加1例海外键入新冠病毒没有症状的携带者。已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查和医治,病况平稳。
一、有关工作人员状况及行程安排运动轨迹
邱某某某,女,20岁,住址:陕西安康市石泉县城关江南地区小区。邱某某某当地时间4月26日18:45从迪拜阿布扎比机场乘座EY876飞机航班经首尔仁川机场中转,乘CZ682飞机航班(座号51F)于4月27日13:30到达沈阳市桃仙机场。入关时测体温一切正常,中国海关对其开展新冠病毒dna检测。当天15:40乘特定客车至隔离酒店。自诉归国全程佩戴口罩、穿防护服,无别的不适感病症。4月27日,沈阳市中国海关汇报邱某某某新冠病毒dna检测阳型,市疾控中心马上对其开展新冠病毒核苷酸核查,检验結果为阳型。当天18时,急救中心车将其装运至市第六中心医院,经专家团确诊,判断为新冠病毒没有症状的携带者。
二、温馨提醒:现提示在所述全过程中与邱某某某经历较深接触的群众,按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需采用以下对策:
1.马上向所属小区或村民委员会备案办理备案,小区或村民委员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汇报,并不断追踪意见反馈状况,推行每天零报告制度;
2.与病人触碰后,暂不必出门,降低与亲人触碰,从与病人触碰生效日,家居或到集中化隔离医学观察场地隔离观查14天;
3.在这段时间若出現发烫、困乏、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管辖区疾病防治监测中心联络或佩戴口罩,前去本地卫生健康行政机关特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就医,就诊中途,切勿乘座公共性代步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长春市新式新冠病毒肺部感染
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今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