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通知,自今年1月19日起,执行航班奖赏和融断对策。在风险性可控性并具有接受确保能力的前提条件下,可适当提升一部分必备条件國家的航班增长幅度。
通告全文如下
各运送航空公司:
为再次搞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另外便捷国际性工作人员来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联防联控体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相关要求,现对国际性货物运输航班总数开展调节,计划方案通告以下:
一、已纳入民航局3月28日官方网站公布的“国际性航班发布信息(第五期)”(下称“第五期”)航班方案的东西方航空公司能够所述航班方案为标准,再次依照下列标准实行自/至我国的国际性货物运输航班:中国各家航空公司运营至任一國家的航线只有保存1条,每条航线每星期经营车次不可超出1班;国外各家航空公司运营至在我国的航线只有保存1条,每星期经营车次不可超出1班。所述航线航班可在本公司经营批准范畴内调节境外航点。
二、自今年1月19日起,全部未纳入“第五期”航班方案的国外航空公司,可在本公司经营批准范畴内,挑选一个具有接受能力的港口大城市(实际大城市名册可在民航局官方网站查询),每星期经营1班国际性货物运输航线航班。
三、各航空公司因为受肺炎疫情危害调增航班涉及到的航线运营批准和起落時刻再次给予保存。
四、请各航空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向民航局运作监控系统申请办理运作至今年10月24日的航班事先飞行计划。
五、各航空公司应依照民航局公布的《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规定搞好各类防控措施,贯彻落实民航局、中国海关总署协同公布的《关于中国籍旅客乘坐航班回国前填报防疫健康信息的公告》规定。
六、为避免航班入关地址过度集中化,保证港口大城市具有相对的国际性航班和旅客接受的综合性确保能力,各航空公司在分配增加航线航班前,应获得由港口飞机场所在城市省部级联防联控体制公司办公室或解决肺炎疫情工作中领导组公司办公室出示的《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确认函》(模版见配件)。
七、自今年1月19日起,执行航班奖赏和融断对策。
1.民航局、中国外交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海关总署、移民局等相互创建领导小组体制,以入关航班落地式后旅客dna检测結果为根据,对航班执行融断和奖赏对策。
2.奖赏对策。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关后dna检测結果为呈阳性的旅客总数持续3周来零的,可在航线运营批准要求的航班量范畴内提升每星期1班,数最多做到每星期2班。
3.融断对策。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关后dna检测結果为呈阳性的旅客总数做到五个的,中止该企业该航线运作1周;做到10个的,中止该企业该航线运作4周。“融断”的航班量不可调节用以别的航线。“融断”期完毕后,航空公司即可修复每星期1班航班方案。
八、在风险性可控性并具有接受确保能力的前提条件下,可适当提升一部分必备条件國家的航班增长幅度。
九、本通告自公布生效日起效,民航局今年3月26公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调减国际客运航班量的通知》(民用航空发〔2020〕12号)另外无效。
今年6月4日